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文宇辞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9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文宇因达到退休年龄辞去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其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